全省开展综合考核,是江苏省级层面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思想新理念、适应新时代新特点,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到实处的全局性、战略性、制度性的重要安排。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江苏高校实际,自2019年起,在全国首开地方普通高校综合考核先河,并在实践中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论证,持续为基层减负,不断优化完善考核制度体系。
江苏高校综合考核力求通过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内容和制度体系,将坚持对标对表中央省委要求、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将师生满意、社会公认作为考核的关键所在,坚持将促进高校内涵建设、特色发展作为考核的鲜明导向,正确引导高校做什么、怎么做,用可衡量、可检测的指标内容衡量和引导高校高质量发展。总的来看,高校综合考核是当前推进江苏高校与时俱进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社会各方特别是被考核高校对高校综合考核结果总体认同、评价较好、契合度高,普遍认为指标设置合理、考核方法得当、考核组织严谨、导向作用明显。综合考核既是对高校全年工作成绩的集中检阅,也是激励高校领导班子和教职员工担当作为的有效手段,更是对高校今后发展方向的鲜明引导。综合考核激发了高校干事创业、对标找差、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的精气神,考出了高校推进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干好自己的事的加速度,提升了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水平。
一、江苏高校综合考核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
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2018年江苏对设区市、省级机关首次开展了综合考核,2019年将地方普通高校纳入了全省综合考核体系。如何通过构建科学的地方普通高校综合考核制度体系,引导高校办出特色、推动内涵式发展,破解一批长期积累的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并以此作为新的引擎和契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江苏高校落地、落细、落实,加速推动江苏高等教育新一轮的高质量发展,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这既是落实省委省政府系列部署要求、推进高校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释放“三项机制”功效的重要目标,也是体现江苏作为高等教育大省的责任担当,在更高起点上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重大课题。
站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前沿,我们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发展观和习近平关于教育重要论述为理论基础,遵循现代管理理论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两条路径,充分借鉴国内外高校考核的实践经验,参考江苏省设区市和省级机关考核的成功实践,构建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新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高等教育发展新要求、满足各类高校特色发展新期盼的有江苏特色且科学完善的高校综合考核制度体系。
1.建立党建引领机制
党的建设既是高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更是引领和推动高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开展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江苏高校综合考核正是将这一理念作为主线贯穿始终,在党建考核内容上涵盖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五大建设和党委书记抓党建等方面,在考核重点上突出年度党建重点任务落实和难点问题解决,并通过“乘数计分法”(乘数计分法计算公式:高校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年度高质量发展成效考核得分×[(年度加强党的建设高质量成效考核得分×90%+年度办学治校满意度调查得分×10%)÷80])将党建与高质量考核得分相乘,充分发挥党建的倍增效应,形成以党建考核促进高校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倒逼党建工作真正融入日常、抓在平常、严在经常,使党中央、教育部党组、省委决策部署及时、全面、精准落地,高校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更加突显,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的融合机制更加落实。
一是体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将党建考核与业务考核一并纳入综合考核方案、列为考核内容,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党建考核结果和业务考核结果相互印证、相互检验、相互促进,充分体现“以党建引领推动中心工作,以中心工作成绩检验党建工作成效”。
二是突出党建考核重点。明确考核工作程序、实施路径、关键环节、时间节点。教学科研单位主要考核党建工作成效,重点看党建引领作用发挥程度;机关部门主要考核党建服务保障作用发挥,重点看服务基层、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成效。
三是科学设置党建考核指标。加大政治建设权重,调整“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政治能力培养”等指标分值权重。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调整思政工作、安稳工作、统战工作等指标说明及计分,增加依法治校、疫情防控等相关考核内容。
2.建立分类考核机制
我国高等教育总体上分为研究型、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三大类型,不同类型高校发展定位不同,省级投入经费也有区别,本科之间、高职之间、本科与高职之间难以用也不能用一把尺子来评价衡量,需要分类探索构建高校高质量发展的考核体系。江苏高校分类考核机制研究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紧扣服务江苏“六个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高校高质量发展的质量、内涵、特色和成效,重点考核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高质量发展突出成果等方面,引导各类高校科学定位、各安其位,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在同类型高校中有序竞争、争创一流。
江苏现有地方普通公办高校96所,按高等教育类型分为39所本科高校、57所高职院校,按发展层次本科高校分为17所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支持(培育)高校和22所其他本科高校两类,高职院校分为22所高水平高职院校和35所其他高职院校两类。对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支持(培育)高校和其他本科高校、高水平高职院校和其他高职院校实行分类评价,区分办学类型和层次,突出办学特色。
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支持(培育)高校是江苏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龙头,以其高水平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在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和江苏重大战略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代表了全省高等教育的发展高度,具有低生师比、高研究生占比、高国际化程度和高国际学术声誉等发展特征,追求高度选择性的学生群体、更高水平的学术研究和更高显示度认可度的研究成果,将是此类高校发展的内在动力。
其他本科高校是支撑和引领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此类高校体现出坚持需求导向、突出服务地方(行业),坚持错位发展、突出特色办学,坚持教学中心、突出协同育人,坚持开放办学、突出师资建设,坚持应用研发、突出成果转化,坚持校企协同、突出产教融合等六个方面的共性发展特征。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专业之间深度耦合,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积极开展应用性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是此类高校发展的内在要求。
因此,17所高水平建设重点支持(培育)本科大学侧重考核示范性成果以及在全国的竞争力,强调“高原向高峰的突破”;22所其他本科大学侧重强调“高原的增高和提升”。22所高水平高职院校重点考核“国字头”成果,引导打造在全国有影响的江苏经验与典型案例;35所其他高职院校侧重考核特色发展和常规管理,引导其抓规范、抓质量、抓特色。
在研究分类考核机制时,及时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对所有院校都强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点关注人才培养质量与效果。
一是调整人才培养指标考核内容。考核重点聚焦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及服务能力等方面。按照破除“五唯”的要求,取消对研究生招生生源来自“双一流”高校的要求,消除身份歧视的印记,取消对SCI等论文数量的考核要求等。
二是激励高校错位竞争特色发展。针对不同类型和层次院校发展的实际,调整指标设置及权重,让高校发展成效在考核中都能得到体现。考核指标中科技服务项从原先考核总金额数调整为师均数额;对一流专业考核指标从绝对数要求改为占专业总数比例,更加符合不同高校实际,改变单科类或小规模学校部分指标“吃亏”的状况等。强调当年工作实绩的考核,鼓励相对排位较后的高校争先进位。
三是注重综合考核过程管理。对每一项考核指标的内容、依据、能否量化、所占分值权重等进行确认。对于不能量化的指标,采用听、看、查、测等方式检验,通过过程监测将结果指标“可视化”。中间过程根据预期结果实施常态化监测,不定期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在党建考核中,采取基层党组织自评、师生测评、各单位互评和考核组访谈问效、查核资料、问卷测试等方式,完善考核参与机制。
3.构建正向激励机制
充分运用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延伸扩大综合效应。聚焦“精神鼓励”“资金支持”和“政策激励”三个维度设计奖励办法,实现绩效导向和扩大高校受益面的统筹兼顾,探索构建高校高质量发展“1+1+N”综合考核正向激励机制。
第一个“1”,即颁发奖牌精神鼓励。在江苏2020年度高质量发展总结表彰大会上,省委省政府对获得“第一等次”的28所高校颁发奖牌,对排名进位幅度大的4所高校颁发“争先进位奖”。
第二个“1”,即一项资金支持奖励办法。研究建议主要从以下四个方案中遴选:一是固定专项奖励法。由财政优化整合现有专项,设定奖励总额和分项标准,对考核结果为第一等次、争先进位等高校进行奖励。同一类别组、同一等次的高校获得的奖励金额相等,争先进位高校的奖励等同于第一等次。二是第一等次(争先进位)奖励法。根据年度综合考核得分,设立分值奖励标准进行奖励。三是计分制折现奖励法。设立各等次各类型高校的分值奖励标准,测算公式为“得分×每分值奖励标准”。四是生均财政拨款系数调整法。以生均财政拨款总量为基础,通过设定浮动比例,按“当年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标准学生数×浮动比例”,调整生均财政拨款总量,形成不同类别、不同等次高校的增量差异。
“N”即一项或多项政策奖励办法。研究建议主要从以下三个办法中遴选:
一是实施综合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年度统筹增核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挂钩的政策。调整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的具体方法为:对获得第一等次和争先进位的高校,主要领导直接认定为优秀等次,其他教职工的优秀等次比例可从目前15%提高到25%(增加10%)。调整年度统筹增核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研究建议具体方案为:获得第一等次和争先进位的高校,可按照基准线上浮5%,增核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在不超过上线的前提下,上浮的具体百分比数也可由各校根据财力状况进行调节。
二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高校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主要职能是人才培养,综合考核结果较突出的高校,其人才培养质量、社会美誉度等相对较高。获得第一等次和争先进位的高校,可在原招生计划指标数上,上浮5%~10%。
三是给予限定性项目申报倾斜支持。综合考核结果能反映出高校的整体实力,第一等次和争先进位的高校可得到更多的政策倾斜。比如:同等条件下,等次在前的高校可考虑增加国家级和省级人才申报指标、项目申报指标、评奖评优申报指标等限定性项目指标。此外,综合考核结果可作为管理、评价、使用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依据,以形成精神鼓励、资金支持、政策激励、干部使用的正向激励机制“组合拳”,更好地发挥综合考核的激励作用。
4.建立信息化保障机制
建立和完善综合考核信息化平台是实现考核工作高效率、高信度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深度结果分析和科学评价反馈的重要基础。江苏综合考核信息化平台建设主要聚焦四个方面:
一是以数据为中心打通数据源平台。研究和制定统一的考核数据标准,实现不同功能同类数据间的共享共用,打通数据壁垒。
二是以应用为导向搭建知识模型库。设计和应用若干数据挖掘模型,实现多考核单位系统互联互通,自动提取不同单位核心指标。
三是以分析为关键提升数据利用率。不断提升考核过程中大数据挖掘的科学性和智能化水平,全面科学分析考核对象各项考核指标的预期目标与完成情况。
四是以功能为手段实现多应用呈现。通过建立多维立方体和关系型数据库,增强数据运转效率,增强自动化功能,提高个性化查询速度,实现自动备份、自动通知、自动刷新等操作。
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是综合考核的一种手段变革,通过信息化赋能综合考核,最终将实现从人机考核上升为智慧考核,从静态考核形态转化为智能动态决策辅助,从一次性结果评价进化为常态化实时监测。
二、江苏高校综合考核制度体系实践的主要成效
从近年实践来看,江苏高校综合考核逐步实现了从多头分散考到系统集中考、从一次性考到常态化考、从指标大而全到突出重点、从考全面到考年度重点、从单一激励到综合激励的转变,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比学赶超、争先进位氛围更加浓厚。96所高校共同在高质量发展的“赛道”上展风采、打擂台、比实效,亮出考核成绩单,既让基础厚实的高水平院校感到有压力,也让基础薄弱的其他院校看到发展有前景。各高校以考核为抓手,铆准大事、要事、硬事,将高校党员干部和师生的思想进一步凝聚到践行新思想、落实新理念上来,干部担当作为的效应进一步增强。
二是补短强弱、提质增效态势明显增强。各高校坚持把综合考核作为补短板、强弱项的有效抓手,通过考核考出差距、考出短板、考出弱项,既查摆了发展中的“难点”,又找清了问题背后的 “堵点”,既认清了自身的“家底”,也看到了兄弟高校的“硬招”,既看到了“标兵”是谁,也知道了“追兵”在哪,主动对标找差、拉长链条、补齐短板,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提质增效,形成高校奋发有为的靓丽风景线。
三是内涵建设、特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探索形成的高校综合考核制度体系,既体现了对高校事业发展的共性要求,又体现了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个性化、特色化、差异化和内涵建设的发展导向。设置综合项目作为特色发展指标,重点关注和考核影响高校发展的关键性指标和标志性成果,引导高校特色化、差异化、内涵式发展,推动高校补短板、锻长板、筑底板,服务江苏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
四是正向激励、反向鞭策作用充分彰显。将综合考核作为统筹全盘工作的“总抓手”,不断完善激励机制,探索差别化激励措施,建立实施高校综合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年度统筹增核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挂钩机制,积极研究财政奖励经费与考核结果挂钩办法,建立考核结果与约谈提醒、检查批评等挂钩办法,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考核结果运用“组合拳”,考核的引导、激励、促进、鞭策和约束作用进一步得到彰显。
从理论价值看,以健全科学完善的考核制度体系推动高校高质量发展研究,可以高效赋能高校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理论研究提供了更新的范式和方法,同时也为高校有效增强社会服务功能和能力提供了目标和路径,拓展了更广阔的视野和范围。
从应用价值看,对省委省政府全面了解高校发展成效、解决难点重点问题十分必要,对高校认清发展现状、推进自身和服务江苏高质量发展十分必要。通过科学完善的综合考核制度体系,以党建高质量引领和推动事业发展高质量,以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成效与高质量发展成效形成相互印证、相互促进的正向双循环,以办学治校满意度评价作为高质量发展成果的最终检验,使上级对高校、高校对内部的管理形成“闭环系统”,系统决策、过程管理、结果反馈等在循环积累中不断提高和发展,全面推动高校高质量发展产生新的动能,全面提升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江苏高质量构建高校综合考核制度体系的启示
调研结果表明,2019年启动的高校综合考核,是江苏在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激发高校发展活力、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增强服务江苏高质量发展能力方面,坚持江苏地方特点、体现江苏地方亮点、彰显江苏地方特色的一次有意义、有成效的实践探索,初步形成了较为科学完善的高校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制度体系的“江苏方案”。应该说,开展江苏高校综合考核既契合了当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求,又发挥了“指挥棒”“方向标”“助推器”作用,用可衡量、可检测的指标内容引导推动高校高质量发展。整体上看,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启示。
1.打造多赛道,破解高校差异大、分类难问题
针对纳入综合考核的高校在发展层次、功能定位、规模大小均不相同的复杂情况,从考核对象的分类着手,合理设计考核“赛制”,让同类“选手”在相同“赛道”上竞技。党建考核重在强化政治引领、党建实效;高质量考核重在按照学校和学科专业属性,考核任务目标达成率及完成质量。实践证明,“多赛道”比拼有效调动了考核对象的积极性,各类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赢得“硬气”、输得“服气”。
2.运用大数据,解决多头填报、减负难的问题
以综合考核为抓手,彻底解决过去单项考核数量多、种类杂、数据分散、多头填报等问题。依托“云”平台建设,建立综合考核管理系统,精准编制数据计量办法,用“一张卷”取代过去的“多张卷”,将以往多个单项考核集成到一个考核系统,变多头考、多次考为统一考、综合考,下足功夫为基层减负。两年来,通过信息化平台加强过程数据积累和共享,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高效,使考核无形贯穿于平时全过程,高校填报考核数据任务大大“瘦身”,使全省高校实实在在感受到了综合考核带来的便捷和高效,腾出了更多精力谋发展、抓建设。
3.尊重个性化,打造“共性+特色”考核体系
以往考核“一把尺子量到底”,刚性有余而弹性不足,不利于高校特色发展。江苏综合考核实践中,统筹增量和存量、定量和定性、共性和个性、总量和人均指标,逐步探索出一套“共性+特色”的考核体系。突出年度发展实效,将发展性增量和水平性存量指标权重占比设为6∶4;突出可量化、易获得、权威性数据,将定量和定性指标权重占比设为8∶2。共性指标聚焦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包括贯彻上级部署要求、谋划落实改革发展规划、夯实职能职责根基等方面。个性指标着眼于鼓励高校特色发展、单项超越。设置考核指标时,既考虑对高校高质量发展的共性要求,又兼顾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的个性发展,专门设置了党建工作和高质量发展的个性考核指标,主要考核高校党建和高质量发展的年度突出成绩、突出成效和典型案例,体现对学校个性化发展的充分尊重和肯定,鼓励高校在专门领域、单项发展上实现领先特色发展,着力补短板、锻长板、筑底板。
4.强化关联度,推动省考、校考深度融合挂钩
各高校对标对表省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在设计理念、考核路径与计分方法等各环节借鉴学习、吸收融合,形成校内综合考核制度体系。一是指标内容的体现,强化答卷意识,对照省综合考核指标,结合学校实际,全面细化分解形成校级综合考核内容。二是责任体系的贯通,将对上负责和对下尽责统一起来,把责任链条拉紧,将压力层层传导到位。三是结果运用上的挂钩,充分用活“三项机制”,倒逼干部走出“舒适区”,在一线“炼真金”,将“考核红利”有效内化为“发展动力”,确保综合考核的战略导向在高校系统落地生根。
5.突出创新性,提高考核的科学性、精准度
坚持考大事、考硬事、考实事,引导各高校盯住重点集中发力。一是定准考核框架。按照上下贯通、有效衔接的原则,把上级和学校明确的重点工作优先纳入年度考核,依据省综合考核要求设置校内考核框架,在鼓励学校特色发展、个性发展的基础上,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重点考核不松劲。二是突出精准考核。充分依托国家高等教育基础状态数据平台,采纳高等学校高基报表、学校发展质量年报,以及各职能部门所掌握的信息数据,按照能量化尽量化原则,有效删减非量化指标和内容,并制定科学严谨的数据采集、统计及分析方法,做到精准考核。三是鼓励创新创优。在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量化指标中突出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权重,在综合项目中突出个性特色发展和服务江苏“六个高质量发展”的导向,鼓励各高校都能积极创新、争先进位,着力解决高校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凝练特色打造品牌,为高水平建设江苏高校储力赋能。
6.聚焦实效性,发挥考核激励推动作用
根据各类高校不同类型、不同定位、不同基础的实际,坚持“干得好就能考得好”和“小学校也能考得好”的务实导向,使每一所学校都能够通过考核激发活力,促进改革,取得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高位推进。各高校党委行政主要负责人对重大项目、重点任务亲自挂帅,坚持“一竿子插到底”,实行“点对点”督导、“面对面”跟进,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二是坚持全链管理。坚持月度监测和半年评估相结合,强化对考核任务落实情况的日常跟踪。坚持线上督查和线下督导相结合,依托考核信息化系统,对任务进度进行实时督查,对“亮红灯”的单位及时通报,确保工作任务均衡推进。三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实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放大综合考核效应。对考核排名靠前的高校在政策规定范围内予以宣传表彰、奖励激励等。对于发展基础薄弱,排名不在前列,但在重点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或考核中进步显著的高校,给予争先进位单项奖励,让实干者得实惠、有动力。
四、构建高质量高校综合考核制度体系
开展高校综合考核工作在江苏尚属首次,在全国没有先例,可借鉴的经验做法不多,加上指标体系内容比较复杂,未来监测评价考核制度体系仍有待进一步改进完善。
一是考核指标设定上,还需进一步优化权重,以考出高校高质量发展的最佳成绩。高校综合考核,既要让基础厚实的高水平高校感到考核有压力,又要让基础薄弱的一般高校看到发展有希望。通过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高质量发展数据代入推演、反复研究比对,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设置发展性增量指标和水平性存量指标、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权重占比。
二是考核流程安排上,还需进一步聚焦重点,以形成多维度评价“双印证”的考核机制。重点是推进实施五个“双印证”考核机制,即:高质量发展与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双印证”,学校自身高质量发展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双印证”,高质量发展与社会满意度评价的“双印证”,高质量发展、加强党的建设与领导班子办学治校能力的“双印证”,现场考核专家组与会议评审专家组评价结果的“双印证”。全面推进实施五个“双印证”的考核机制,有助于形成和巩固高校综合考核的制度体系,使流程更加科学严谨,结果更加客观可信,对高校发展的促进力和推动力也更加坚实有效。
三是考核技术手段上,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平台,让数据多跑路,切实减轻高校负担。除了大力加强高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更要强调高校综合考核的数据处理过程与计量方法选取,并根据具体指标说明和计算方法,分类编制不同类别高校的计量程序,探索加强综合考核及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信息化建设,建立数据分析机制,以确保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及高效性。
四是考核结果应用上,进一步加强高校综合考核的激励强度和理论研究。一方面积极与组织部、人社厅、财政厅等部门沟通,在提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增核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比例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财政经费投入、奖励政策倾斜的充分依据,作为高校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人员管理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的综合激励功能。同时,进一步研究借鉴高等教育理论以及现代管理学、心理学、统计学等多学科先进理念方法,综合运用信息技术、量化分析、大数据等,不断提升综合考核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要组织高校积极开展综合考核相关研究,深度挖掘和分析综合考核数据,在得出考核结果的同时,分别形成各校人才培养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社会服务能力、人才队伍水平等分项建议报告和地区高等教育发展预警预测报告。
(来源:《江苏高教》2021年第9期20-26;作者: 眭平,江苏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二级巡视员;吴立平,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副院长 ;王峰,江苏省教育厅组织处副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