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是一个“人造物”。不同时代人们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需求塑造不同范式的大学。我们的时代既是一个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也是一个创业革命的时代。为满足创新驱动发展和创业革命的需要,以研究为中心的大学发展范式需要向以创新创业为中心的大学发展范式转变。在工业社会中,基于研究型的范式,大学的中心工作主要是生产知识,偶尔也涉及知识向实践应用的转化。然而,在后工业社会中,基于创新创业的需要,大学的中心工作将是在知识生产的基础上尽最大的可能促成“知识创造价值”。对于创新创业型大学而言,要实现“创新”(范式转换)“创业”(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既需要在大学的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中植入创新创业的基因,也需要大学自身实现系统转型,即在组织、制度与文化层面实现从管理型向创新创业型的转变(王建华,2020)。当前,现代社会正处于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大学从研究型向创新创业型的转变也已经开始。在此过程中,既需要充分发挥政府之于高等教育的领导力,也要避免创新创业的官僚化;既要加强大学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也要避免实践中过度的功利主义;既要合理延伸大学的服务边界,也要坚守大学之所以为大学的底线。归根结底,大学的“创新创业”或向创新创业范式转型是一个从理念到制度、从治理结构到组织文化的系统工程。在某种意义上,从研究型大学到创新创业型大学的转变,也就意味着以“继承和变革的平衡”为基础,实现大学的“系统更新”。
一、社会形态的变化
与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所信奉的劳动创造价值不同,后工业社会迎来了知识价值革命。与工业经济相比,基于知识的经济意味着知识创造价值。作为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为成功的知识机构,大学对于以知识为轴心的后工业社会至关重要。如果说在农业社会里决定一个国家强弱的主要是土地和人口,在工业社会里主要是组织的效率和资源的丰富程度,那么在后工业社会里决定一个国家发达与否的最重要条件就是人力资本的储备或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在后工业社会里,一个国家高等教育改革的成败关乎国家的兴衰与安危。在全新的经济-技术范式下,“其他像自然资源和资金等投入,可以以全球通行价在国际市场中买到,但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很难通过这种方式一蹴而就的。良好的教育不仅能提高劳动力的效率,还能使人们更好地适应包括新技术的引进在内的各种变革,并赋予一些非凡的人才发明创造的能力”(戈尔丁,凯兹,2015,第55页)。在我们的时代,任何一个后发国家要实现持续繁荣都不可能再重复西方国家工业化的旧路,而必须在新的历史条件和经济社会情境中创造新的发展模式。就目前而言,这种新的发展模式就是以大学作为创新创业的引擎,以强大的高等教育作为强国的坚实基础,抓住信息技术革命的机遇,大力发展知识和创新经济。历史和实践证明,高等教育发展要走在技术的前头,而不是被技术反超。高等教育走在技术的前头,能够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而一旦技术反超了高等教育,科技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会加剧社会的两极分化(戈尔丁,凯兹,2015,第9页)。需要警惕的是,今天大学发展范式的转型已经滞后于经济-技术范式的转型,高等教育的进步也滞后于信息技术革命的加速发展。在这种情况下,高等教育能否像理论预期的那样对于国家的强大和经济社会的繁荣起决定性作用充满不确定性。面对这种不确定性,哪个国家的高等教育成功地适应了知识社会中创新驱动发展和创业革命的需要,哪个国家就将成为新的世界高等教育中心。相反,哪个国家的高等教育如果放缓了或忽略了对于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人才的供给,哪个国家就将成为知识和创新经济的失败者。
长期以来,受农业社会对于“增长”偏好的约束,工业社会中“发展”经常被混同于“增长”,或直接将“增长”当作“发展”。这和工业经济偏向规模管理有关。在工业化大生产的时代,“大”往往就意味着“好”。但随着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型,“创新”成为“发展”的核心要义,没有创新就谈不上发展。究其根本,基于知识的经济不再以规模取胜而是强调创新驱动。没有创新作为坚实的基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难以启动,即便启动了也是脆弱的,只能居于产业价值链的末端。那么如何实现创新创业呢?何种制度化手段才能确保可持续的创新创业呢?在现有制度框架下,没有任何一种专业机构可以单独实现创新创业的职能。要实现创新创业活动的可持续性需要以创新创业为目标,对现代社会中不同的组织制度进行整合,以有利于或有助于实现知识创造价值。创新创业的实现,尤其是创新驱动发展和创业革命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诸多社会组织和利益相关方,择其紧要,就包括政府、大学和企业界。大学作为“创新引擎”和“创业孵化器”,对于创新创业的启动至关重要;企业作为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终端,对于创新创业成果的扩散至关重要;而政府作为“元治理者”,其政策直接决定了大学与企业是否愿意以创新创业为目标进行深度合作。三者相较,虽然部分的高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也有强大的研发能力,但大学仍然处于知识创新和创新创业的“轴心地位”。因此,我们时代许多国家和政府的首要任务就是使本国或本地区的大学处于智力和科学发展的前沿(阿特巴赫,萨尔米,2011,第2页)。
在工业社会里,那些自然资源匮乏的国家或地区,通过贸易的方式可以获得丰富的资源,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近代以来,西方世界的兴起也证明,资源的匮乏或丰裕并非制约工业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而真正影响大国兴衰的是制度的优势。与工业社会依赖资源驱动的经济-技术范式不同,后工业社会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依赖创新驱动。而创新的根本则在于原创性的知识而非自然资源或金融资本。虽然知识本身也可以像自然资源或金融资本一样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但由于隐性知识的存在,没有哪个国家或地区仅靠输入显性知识就可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工业经济相比,实现知识创造价值的条件更加复杂,对文化与政策环境的要求更高。没有追求卓越的组织文化和适当的激励机制,实践中很难产生原创性的科学发现,而如果没原创性的科学发现,就很难甚至不可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事实证明,那些自身知识基础设施薄弱的国家很难涌现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也很难依靠跨国的人才引进或专利购买在本土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创业革命。这也就是为什么近年来世界各主要经济体纷纷加大对高等教育投资,集中优势资源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原因所在。过去世界各国的重点大学建设,无论是否指向世界一流都仅仅是一个独立的大学项目,大学建设大多是文化建设的一部分,其目的是为了展示国家的软实力;而今天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已不只是独立的大学项目,而是成为了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世界一流大学的多少与排名的高低成为了“硬实力”的象征。今天世界各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其“主要目标是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高等教育体系和国家经济中创建一个充满活力且具有自我驱动力的知识型组织”(阿特巴赫,瑞丝伯格,萨尔米,弗鲁明,2020,第191页),而不仅是为了文化建设或满足本国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受经济至上主义的影响,当前社会各界对于创新驱动发展中“创新”的理解仍然偏重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为基础,政府对高等教育的重点建设也集中于研究型大学,强化理工类学科的建设。以研究型大学为基础建立世界一流大学,以理工类学科为主建设世界一流学科被许多国家视为全球化时代经济政策的优先选择。但事实上,研究型大学虽然拥有丰富的创新资源和卓越的创新能力,但并非创新创业的最佳选择,更不是唯一选择。仅仅依赖工业社会中关于“创新”的认知,很难驱动后工业社会的创新经济。在基于知识和创新的后工业社会里,我们需要发挥“精神想象力”,对“创新”的认知进行一次革新(德雷谢维奇,2016,第82页)。具体而言,在工业社会中研究型大学作为一种理念,主要强调知识本身的价值,而非通过知识创造价值。在后工业社会中要实现创新创业的目标,需要以研究型大学为基础,创造出一种全新的大学理念和制度,即创新创业型大学。创新创业型大学作为一种新理念和新制度,对于创新的理解和认知更加丰富:创新不仅意味着科技创新,也包括社会创新,创业也不仅是企业创业或商业创业,也包括社会创业;同时,实现创新创业的途径也不只是科技成果的转化或高科技公司的孵化,还包括创新创业教育。“大学的必要反应部分体现在它们的研究计划上,但更重要的反应在教育本身。如果我们的学生要实现其奉献社会的全部潜能,充分享受创造和认识的美丽与冒险(这是同等重要的),我们必须教会他们如何创造知识。”(维特斯,2013,第76页)无论如何,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大学实现创新创业的根本路径仍然在于人才培养。只有培养出了适合创新创业型社会需要的人,大学才能从根本上确立其作为后工业社会轴心机构的地位。
总之,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于知识和创新的需求给高等教育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同时也加剧了高等教育自身的合法性危机。当然,高等教育本身并非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问题的根本在于,高等教育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作为遗传与环境的产物,高等教育机构如果能抓住机遇,成功应对创新创业的挑战,将成为后工业社会的轴心机构;如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于知识与创新的需求,那么以大学为代表的高等教育机构就有被其他知识组织取代的风险。具体而言,我们时代经济-技术范式的变化对于高等教育的转型发展提出了现实需要,然而经济社会发展范式转型对知识创造价值的需求不仅会反映在高等教育领域,也会诱发社会其他领域的知识机构或高科技公司通过在线教育、在职培训或其他途径做出供给反应。仅仅因为后工业社会对于知识和创新的需求增强,并不能确保以大学为代表的高等教育机构的轴心地位。在社会持续变革和加速发展的今天,即便因为组织惯性和路径依赖,大学相比其他知识机构拥有一定的创新创业优势,这种优势可能也是暂时的。大学要确保其在后工业社会中的轴心地位,需要转变发展范式以成为变革的引领者。
二、大学自身的变革
作为学术组织,大学经历了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时代也需要不同的大学发展范式。有些时代,大学关乎信仰,有些时代,大学捍卫理性;有些时代,大学推进科学革命,有些时代,大学助力经济发展。历史和实践经验表明,大学是一个相对保守的组织,没有政府的干预,很少也很难实现自下而上的组织变革。“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会抑制或者非常不情愿,认为在熟悉的环境中有很大的安慰和更大的安全感。因此,他们容易抑制用新思路和新方式去代替旧观念,他们会由于僵化而失去许多良好的发展机会。”(阿特巴赫,2014,第6页)政府能够影响大学变革的政策工具或手段很多,最常用也最有效的就是资金。大学属于非自足型组织,且越好的大学对于资金的需求越大。除了激励现有院校通过内部变革实现转型发展之外,凭借巨额资金投入,政府还可以尝试建立新范式的大学作为变革的“催化剂”,以诱使已有的大学系统发生变革。当然,无论对老大学的重点建设还是新建大学,外部政策和资金本身都不足以改变大学。真正改变大学的还只能是大学自己。实践中大学为了在对外部资金的竞争中拥有比较优势,通常会主动或被动变革自身的制度安排和价值偏好。最终,即便是政府不再提供额外的资金激励,大学的制度安排和价值偏好也会遗留下来。比如,在冷战期间美国的许多私立大学为了竞争国防合同,对大学组织进行了重新定位,传统的院系自治和学科平衡战略被废弃,在学术资本主义政策激励下,学术企业家阶层兴起,一种适合企业界和联邦政府需要的新型的大学制度被建构。“如果说二战前的大学是学者和科学家的共同体,那么战后的大学就是松散的学术企业家(entrepreneurs)的集合体。”(洛温,2007,第3页)如今冷战早已结束,但作为“松散的学术企业家的集合体”的冷战大学的制度安排依然存在,并影响深远。“虽然学术企业家在很大程度上是冷战大学的产物,但这一创造物即使在冷战结束后也不大可能消失。由于大学继续依靠外部资助,并用诸如发表的研究成果数量和博士生培养数量等数据作为学术声誉的指标,学术企业家将继续存在,就像对其他行为的惩罚也将继续存在一样。”(洛温,2007,第296页)
事实上,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学术资本义的盛行以及学术创业的风起云涌,冷战大学的制度安排显示了巨大的优越性。冷战期间,特曼关于政府、企业与大学“三赢”的制度设计为后来斯坦福大学从研究型大学向创业型大学的转型奠定了制度根基。硅谷奇迹的诞生以及斯坦福大学在创新创业领域的卓越表现和特曼对斯坦福大学的改造密不可分。本质上,特曼对斯坦福大学的改造“是更大的经济和社会观的一部分,这个观点就是由专家指导和塑造经济和社会,在大学中工作的科学和工程专家是企业成长繁荣的关键,它与21世纪初期一些进步主义者的观点类似。”(洛温,2007,第167页)因此,冷战期间斯坦福大学的制度转型也可以视为今日创新创业型大学的先驱。所不同的是,在冷战期间斯坦福大学的学术企业家们所要“服务”的客户主要是联邦政府和军工企业,后来的创业型大学则面向更加广阔的经济战场,而今天的创新创业型大学则力图在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所有领域贡献“创新的力量”,并推动“创业革命”。
今天伴随着从工业经济(社会)向知识经济(社会)的转型,大学作为“创新的引擎”和“创业的孵化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价值愈益凸显。“知识经济对高端人才和技术引领的创新的需求已经使作为先进教育与研究中心的大学走向了一个新的时代。今天的大学已经不再处于发展和进步的边缘,它们发现了属于自己的中心舞台,并因其功效而获得关注。”(阿特巴赫,2014,第25页)面对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大学不是不需要再维系信仰,也不是不需要再捍卫理性、推进科学,而是需要在做好这些工作的同时,将创新创业置于大学工作的优先位置或中心位置。当然,仅仅从议事程序上或在宣传口号上将创新创业摆在优先位置是不够的,大学的管理者需要思考在一个新型的以创新创业为主导的社会里,大学应该以何种范式发展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并以“创新引擎”和“创业孵化器”的身份,引领这个新型的社会可持续发展。在这方面,新加坡国立大学是一个很好的案例。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伴随新加坡的经济规模从第三世界成功转型到第一世界,新加坡国立大学也成功转型,加入到全球卓越大学的行列。但未来如果新加坡要通过竞争跻身于21世纪的知识型经济大国,新加坡国立大学就不仅需要在研究和教学的传统任务中领先全球,更需要成功创造高科技产品,并通过知识转化带来经济效益。基于此,21世纪初新加坡国立大学确立了“成为全球知识型企业”的目标,把建设“创业型大学”作为自己的第三使命。为实现这一目标,新加坡国立大学建立了新的组织(NUS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在支持技术商业化中的作用,以促进技术商业化和创业精神的整体推进。NUS公司不仅承担了把技术许可和行业联办扩大到产业联络处的职能,而且也开设了一个大学层面的创新中心,这个中心融合了创业教育、创业促进和推广,为独立于新加坡国立大学的公司提供支持等功能(阿特巴赫,萨尔米,2011,第118—125页)。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创建创新创业型大学的浪潮中新加坡国立大学并非个案,新加坡国立大学的成功也不是偶然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克拉克,2003;2008)。在某种意义上,它反映了我们时代大学转型发展的趋势。
不过,趋势是一回事,现实又是一回事。一所大学最终是否选择向创新创业型大学转变,并非完全由大学自身决定,而是受高等教育生态系统的影响。实践证明,“大学运作的条件(生态环境)是其追求卓越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国家的环境条件在大学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阿特巴赫,萨尔米,2011,第174页)只有政府高度重视经济社会发展范式转换,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创业革命,而且经济社会发展也从创新创业中获得了切实的收益,创新创业型大学才容易取得成功。这也就意味着大学之于创新驱动发展和创业革命的重要性必须被中央或地方政府的最高领导层所理解和重视,并将推动大学朝向创新创业范式转型发展作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优先事项。“最有效的高等教育领导力既要有能力去影响教师又要能影响重要的政治家,并使用这种混合的能力去实现期望中的改变。”(阿特巴赫,2014,第174页)在最新一轮的高等教育竞争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运动中,政府的作用,尤其是政治家的高等教育领导力的重要性被进一步凸显。那些理解并重视高等教育之于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性的国家,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中取得了显著进展,而那些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以及高等教育之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缺乏深入了解的国家,其高等教育的竞争力则被进一步削弱。当然,政府强有力的干预或政治家的积极介入对于一个国家的高等教育发展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也并非总是积极的和有效的,内在的冲突和矛盾也会有很多。比如,“政治家们预计收获成功的时间点与创立和建设一所全新大学的现实背道而驰。在政治领域,六个月的时间已然十分漫长,而对于一所大学来说六个月则是转瞬即逝。一所高质量大学的发展必须要放在几十年的区间内进行衡量,然而政府作为赞助人的期望通常是放在几个月或几年的区间内来衡量的。”(阿特巴赫,瑞丝伯格,萨尔米,弗鲁明,2020,第144页)高等教育的发展以及世界一流大学的成长有其自身的规律,政府的政策驱动以及巨额资金投入只有顺应或符合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才可能产生积极的结果,否则不但难以成就世界一流大学还会损害高等教育发展的自主性。
三、大学“创新创业”的“注意事项”
在加速发展时代,为了追求卓越并实现卓越,无论是新建的大学还是老大学都必须基于创业精神,成为创业型组织。我们时代创新和创业不再是企业的“专利”,每一个社会组织都需要“创新”和“创业”。只有勇于创新创业才能对组织面临的机会和威胁做出创造性的应对。与企业相比,大学的创新创业有所不同。那些致力于创新创业的大学可理解为大学对于创新创业型社会的“适应”(adapt)而非对于企业创新创业经验的“采纳”(adopt)(维特斯,2013,第44页)。面对模糊的、充满不确定性的未来,大学需要的是强大的“适应力”而不是不断复制企业的管理方式和技术。“最成功的大学是那些对新的环境适应最好的大学。”(夏托克,2006,第32页)为实现从研究型大学向创新创业型大学的转变,大学的领导者和管理者需要通过战略规划以达成对当前形势的共同理解,确认我们对需要改变的事情是否有一个共识?如果没有,我们通过什么来达成所需要的共识?哪些是院校的主要价值?它们是否与我们的既定使命一致?我们是否有必需的人力和资源来达到我们的目标?我们是否有能力实施变革?如果没有,我们该如何来培养这种能力?我们应该设置什么样的机制来监测执行情况并调整以应对不可预见的挑战?我们怎样才能将过程制度化?(阿特巴赫,2014,第3页)以此为基础,大学的领导者和管理者需要探索在不同背景下实现创新创业的最好的组织方式,需要去发现什么是创新创业的最优途径以及如何实现创新治理和创业治理。高等教育发达国家创新创业型大学发展的实践证明,现有的大学在实现创新创业并朝向创新创业型大学转变的过程中,以下事项需要特别注意。
(一)避免创新创业的官僚化
为实现创新创业的目标,在强化国家对高等教育的宏观规划并打造大学强有力的管理核心的同时,要避免创新创业精神的官僚化,避免学术自治和学术自由受到行政权力的过度侵蚀。虽然“学术自由既不是保证出类拔萃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但是学术自由和出类拔萃之间的联系,作为一个经验到观察到的事实,仍然是十分牢固的。”(阿特巴赫,2014,第70页)近年来,那些新兴的研究型大学之所以能在极短时间内迅速崛起,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它们“享有与国家管理机构之间的特权关系,相比其他大多数大学,它们能够更加自主灵活地动作。”(阿特巴赫,瑞丝伯格,萨尔米,弗鲁明,2020,第9页)需要警惕的是,国家的积极介入和额外投入在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同时,其所带来的问责机制也会削弱大学的创业精神。如果大学只是为了完成政策目标或希望得到国家奖励而开展创新和创业规划,那么创业行为本身将面临官僚化的风险(夏托克,2006,第165页)。在政府主导和政策驱动的框架下,由于大学的创新创业活动是被计划、被控制的,而不是自主的,最终创新创业将成为大学的一个标签或口号,无法真正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和创业革命,也就无法实现大学自身向创新创业范式的转变。
为避免创新创业的官僚化,走出政策驱动的误区,大学需要更新对创新创业的理解,调整办学定位,“积极寻求创造性的方式来促进研究初级阶段的不断增值,同时为学术创业者提供更多的机会”(阿特巴赫,瑞丝伯格,萨尔米,弗鲁明,2020,第68页),但绝不因对外部资助的追逐而放弃对学术卓越的追求。对于创新创业型大学而言,不能只是政府和社会要求其进行创新创业,而应是基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创新创业的过程既改变经济社会发展,也改变大学自身。比如,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就立足于为新加坡打造一种独一无二的文化,一种不同于靠规章制度驱动的环境,这是一种由机遇、创业精神和自主性主导的环境(阿特巴赫,瑞丝伯格,萨尔米,弗鲁明,2020,第134页)。再比如,俄罗斯的斯科尔科沃科学技术学院,其行动的核心就是强调创新和创业精神,从而使得年轻一代的创新者以及各种转型理念顺利走向市场(阿特巴赫,瑞丝伯格,萨尔米,弗鲁明,2020,第141页)。
(二)警惕功利主义的陷阱
近年来,高等教育愈来愈强调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满足创新驱动发展和创业革命的需要,创新创业型大学也以知识创造价值为使命,直接与经济发展“挂钩”。这很容易诱发或触发高等教育发展中功利主义的陷阱。因此,对于高等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以及创新创业型大学致力于创新驱动发展和创业革命,需要客观看待和科学理解。事实证明,“研究型大学对国家创新体系最重要的独一无二的贡献最终在于教育,它使人们理解新兴科技并获得明智地应用科技的创造力、思维方式和技能。”(维特斯,2013,第125页)高等教育可以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这是高等教育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绝不能为了使高等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而违背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规律,否则会适得其反。同样,创新创业型大学符合创新驱动发展和创业革命的需要,也是以大学的质的规定性为前提的,是大学制度转型的自然结果。因此,“大学创收不应该被看成是降低大学质量、违背大学个性、损害大学名誉的活动,而应该把它视为有益于大学教学和研究的核心事务。换言之,大学不应仅仅为金钱而创收,创收是因为学术上要取得更大成果需要经济支持。特别是学术共同体更需要通过创收过程来增强学术价值,而非恭敬地为学校的非学术部门效劳。”(夏托克,2006,第63页)和研究型大学的精英主义一样,创新创业型大学也是追求卓越的大学,绝不是基于功利主义和庸俗实用主义哲学的企业化大学或商业化大学。本质上,外部资源的增加并不必然导致学术的卓越,相反,只有学术的卓越才能持续吸引外部资源的投入。如MIT前校长维特斯所言:“我们必须避免看待问题时遇到的功利主义陷阱。显然我们为国家作出了巨大贡献,这必将继续成为MIT使命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我们不要过分强调这些贡献,并以之作为大学吸引投资的理由。一旦我们这样做,那就有可能不经意间危及我们的传统——智力卓越、创新、诚实、开放、服务世界、渊博的学术和独立评价。我们对社会进步和福利作出的贡献最终取决于我们是否富于想象、明智而勇敢地驾驭自身进程的能力。”(维特斯,2013,第13页)无论何时也无论如何,教学和科研都是大学之所以是大学的根基,教学、科研的卓越也是创新创业型大学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以及促进创业革命的组织基础。一所追求卓越的大学,首先必须是一所教学和科研卓越的大学。没有教学和科研的卓越就不可能有卓越的创新创业型大学。大学需要或必须为创新创业做出贡献,但这绝不意味着可以忽视人才培养和基础研究的重要性。“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大学核心工作的成功扩展了其社会作用——主要的科技园,重要的工业合作伙伴,对当地和国家经济生活的影响,等等,都有可能发生在学术排名靠前的院校而不是学术排名靠后的院校。”(夏托克,2006,第4—5页)对于创新创业型大学而言,教育、科研和创新创业并非矛盾的存在,而是相互支撑的关系。教育、科研不能有违创新创业的方向,创新创业也不能损害教育、科研的质量。实践中教学型大学、研究型大学向创新创业型大学转型,需要改变的主要是大学的办学理念、制度安排、治理结构和组织文化,而不是大学的核心业务。
(三)合理延伸服务的边界
与传统的为社会服务职能相比,创新创业涉及的范围更加广泛。传统的社会服务的范围通常局限于大学实体所在区域,而在信息技术革命背景下,大学的创新创业则需要嵌入全球经济和产业系统中。不过,由于文化传统、意识形态以及政治体制的约束,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大学仍然是国家的和地方的大学。因此,虽然信息技术可以压缩空间的距离,使原本受物理空间阻隔的教学、科研和创新创业活动可以不受组织实体限制,但地理位置对于大学的约束在短时间内很难完全超越。究其根本,至少在当下大学作为一种理念和制度嵌镶于实在的社会网络而不可能完全“寄身”于虚拟的网络空间中。因此,基于实在的社会网络的不可超越性以及虚拟网络的无所不在,任何一所大学都既是地区的大学、国家的大学同时也是全球性的大学。一方面,由于知识本身的世界性或超国家性,与工业经济相比,基于知识的经济也更趋向于全球化。在某种意义上,以知识经济和知识社会为制度基础的创新创业型大学,在定位上更需要全球化视野。“知识和受过创造教育及技能训练的能对知识进行创造性运用的人才是未来的重要资源。是知识而非自然资源或地理位置将决定国家和社会的繁荣昌盛。知识分布在整个组织和社会当中;我们必须学会共同而有效地使用知识。”(维特斯,2013,第78页)我们时代任何一个地区或国家的大学都难以独立存在,它而必须嵌入全球价值链和产业链中,相互竞争、相互依存。但另一方面,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在民族国家的框架下,受文化传统、意识形态和政治体制的制约,知识经济和知识社会也只能无限趋于全球化而无法达致实质上的彻底全球化。因此,创新创业型大学仍将既是全球性大学,也是地区的大学、国家的大学。不过,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以及知识社会的正式来临,创新创业型大学作为地区大学和国家大学,与过去教学型大学、研究型大学作为地区大学和国家大学将会有根本的不同。在工业社会中,大学所在的地方和国家是大学提供社会服务的“目的地”(毕业生主要在“本地”就业),而在基于知识经济的后工业社会中,大学所在的地方和国家则是大学实现知识创造价值的“出发地”(大学孵化的创新创业组织一开始主要分布在“本地”)。
(四)实现大学的“系统更新”
对于大学的转型发展而言,人才、制度安排与核心价值观是三个最为核心的要素。表面上看,成就一所卓越大学的第一要素是人才,但实质上,同样的人才在不同的大学所能发挥的作用差异极大。那些创新创业型大学之所以能够实现创新创业就在于人才、制度安排与核心价值观能够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一所大学不能只是依靠高薪或其他物质刺激来吸引外来人才,而必须增强制度与价值观方面的先进性和竞争力。在实现创新创业的道路上,大学仅仅依靠“挖人”或大规模的人才引进所能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也是不可持续的。作为一所新兴的创新创业型大学,洛桑联邦理工学院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实现追求卓越的办学目标,就在于其通过“系统更新”形成了一种创业和创新文化。为实现创新创业的目标,洛桑联邦理工学院任命了分管创新和技术转让的副校长,创建了专门的赠款计划“创新捐赠”,为洛桑联邦理工学院的内部创业者量身定制提供支持,协助知识产权管理,增加中小企业的准入,要求所有课程中涵盖技术管理,建立技术转让办公室,创建了一个创新园区(阿特巴赫,瑞丝伯格,萨尔米,弗鲁明,2020,第131页)。当前,在驱动大学转型发展的过程中,很多大学的领导者将注意力投向从外部获得更多的物质资源和学术精英,而忽略了大学自身组织、制度、治理结构和文化的变革。事实上,如果忽略了大学组织、制度、治理结构与文化的变革,如果无法形成创业文化并建立以创新治理和创业治理为中心的治理体系,大学将难以在创新创业使命上取得真正成功,更不要说实现学术卓越与经济卓越的平衡。与传统的研究型大学高度重视学术精英的汇聚并热衷精英治理不同,那些富有创业精神的大学校长和专业的富有远见的学术管理人员才是成功创建创新创业型大学的关键。换言之,创新创业型大学的成功更加需要富有进取精神的学术企业家,而不只是杰出的科学家。对于朝向创新创业范式转型的大学而言,无论物质资源还是人才的投入都很重要,但这些投入本身并不能保证大学的卓越及其在创新创业方面的成功。相反,如果过度重视或强调外部的资源投入和评估指标,而没有从根本上改进大学内部的制度安排和治理机制、没有更新大学的组织文化和价值观,这就像是“要通过检查球场和球鞋的质量以及教练的资格证书来向观众确保一场足球比较的质量”(阿特巴赫,2014,第119页)一样,最终会“南辕北辙”。
总之,我们时代大学的“创新创业”或向创新创业范式转型是一项系统工程。创新创业型大学的成功需要特别注意高等教育生态系统与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的“可兼容性”,需要内外部条件的相互匹配。在某种意义上,创建创新创业型大学也就意味着以“继承和变革的平衡”为基础,对于大学旧有的理念、制度、治理结构与文化的系统进行更新或再造。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1年第12期;作者: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建华)